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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双双律师,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广东律师协会会员。

是广东吉山律师事务所(民商事专业领域)及(刑事辩护领域)的专业律师。


律师执业证号:14418201910091845.
张双双律师,毕业于天津大学(法学),曾在深圳某街道服务近十年,参与深圳2015年12月20日深圳特大滑坡事故工作组成员。
法律专业功底扎实,实务经验丰富。

专业从事法律领域基层法律服务十年以上,具有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。
 
联系电话:
13714622227(手机)
电子邮箱:13714622227@139.com
通信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97号,冠京大厦A座917室
二、业务领域
民商事纠纷案件与仲裁、刑事辩护与民事代理、企业法律顾问,以及企业专项法律服务。专业特长:民商事纠纷、刑事辩护业务。
 
三、执业经历
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及刑事辩护业务,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。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;商标、专利侵权纠纷、著作权纠纷、刑事辩护、经济合同纠纷、人身损害侵权纠纷、民间借贷诉讼纠纷等。长期为各类企业、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常年顾问服务,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,进行全面的合规性审查与风险防控,起草修改各类民商事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,并参与办理一系列专项法律服务。

 
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及民商事诉讼,主要办理涉及商标无效宣告、专利侵权纠纷、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纠纷等知识产权专业领域业务。
2019年5月至今,广东吉山律师事务所,专职律师。
 
主要从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,专利纠纷、著作权侵权纠纷等业务。曾办理了多宗诈骗犯罪、故意杀人犯罪以及敲诈勒索案件、故意伤害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、非法经营罪、侵占罪等刑事和民商事案件。坚持“客户第一、专业致胜”的服务宗旨,努力践行客户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则,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坚守职业道德!
 
四、成功案例
1、侵犯“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”纠纷案
原告主张的“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”系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规定保护的一种特殊权利,但是因为该权利与在先的商标权 发生了冲突,当两种以上的权利发生冲突时,首先保护在先权利,这是惯例。
该案一审由中级法院立案受理,历经一、二两审,最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 
2、黑土地驰名商标侵权纠纷案
这是一起“黑土地中国驰名商标权”与在先的“企业商号名称权”发生冲突的案例。在“黑土地”商标注册之前,其他酒业公司在先在工商局登记注册了,受被告的委托,本律师出庭代理,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,支持本律师的代理意见,维护了委托人利益。
 
3、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
该案原告某某影像公司起诉中国企业侵犯其著作权,本律师代理中国企业应诉,该案由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,在诉讼中,依据《著作权法》的规定,最大化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 
4、向某某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案
该案因涉及个人隐私,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审理,庭审中,本律师充分论证了被告人的犯罪起因、主观目的被害人过错及法定从轻情节,通过询问证人,举证质证,法庭辩护等使被告人的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,最终被判处死缓。


  联系人:张律师助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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